分卷(24)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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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呃.....青年不由自主的吐了吐舌头,真的好苦,跟上辈子秦然弄来的偏方不相上下。
  余年放下圆珠笔,伸手擦掉朝歌下巴上的药水珠子,温热的指尖细细摩挲,像是想通过水珠体会到另一种触感。
  朝歌毫无察觉,他一心都在跟中药做斗争,余年这一帖安心宁神的古方,考试前喝最是管用。
  公寓树荫下,黑色风衣的男子静静伫立,正好碰上父慈子孝的温情场面,直到银灰色的奔驰车离去,他才从黑暗中走出来。
  韩立冷冷看着空无的街道,以前都是他太心软了。
  第三十五章
  海市六月倒比其他地方凉爽许多,海风吹散焦灼的暑气,细小的金黄花朵送来宜人的香气,朝歌一出校门便闻到。
  韩飞,这里。余年伸长胳膊挥舞,俊美的面庞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,手里拎着冷饮穿过人海来到朝歌身边。
  朝歌抱着奶茶吸了一大口,抹茶味的,香甜里带着一点点茶味的苦涩,一扫浑身的燥气,人也平静许多。
  两人并肩走过热闹的街道,到处都是学生和家长,朝歌左右张望,舅舅说晚上接他们去吃饭的,怎么还没有看到人影。
  你押题也太准了吧。纵然朝歌对自己的智商有把握,一本线是稳稳的,可是打开试卷也吓了一跳,好多题目都是他做过的。
  两人站在冷饮店前,余年挠了挠后脑勺,脸上带着几分羞涩,其实按照往年的试卷,加上揣摩出题老师的喜好,大概就能预测出来的。
  厉害。朝歌坐在树坛的瓷砖上,三步一喘,五步一歇,韩飞的身体精神力有限,考完一下午,已经是体力极限。
  余年从校服口袋摸出两粒糖果递过去,朝歌自然而然的接过来,糖纸里滚出深褐色的咸香牛肉粒。
  青年看着掌心的牛肉粒出神,眼前瞬间浮现一个人的身影。
  一个高中肄业,一个超级学霸,一个寡言内敛,一个开朗活泼,明明五官完全不同,可是朝歌总是很容易,在余年看到秦然的影子。
  怎么了?味道不对吗?余年弯下腰,浅栗色的眼瞳直直看着朝歌,然后低下头叼走白皙掌心的肉粒。
  冰冷的掌心像是被火焰舔舐了一下,朝歌猛地收回手,小声叱骂道,你是小狗吗?
  小狗?牛肉干在余年的侧脸鼓出一个小包,哥你想养吗?金毛还是德牧,还是养猫呢?
  不要猫。朝歌举起食指,我不喜欢伺候猫。
  我养呀,哥,你好好坐在那里,撸猫就好了,好多女孩子都想养猫呢。
  我是男孩子,我什么都不养。
  朝歌其实挺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,但是一直都没有养,他自己都命不久矣,小动物也是活的,等自己去世了,小动物又该怎么办呢,想了想,还是不养的好。
  余年的笑脸灿烂极了,那就养我,我超级乖。
  我...朝歌话还没说完,眼前就出现一个讨厌的身影,他站起身子,直直看向西装革履的男人。
  你来.....
  快跟我上车!舅舅发生了车祸!韩立额头还带着薄汗,拉着朝歌的手腕就往宝马车跑去。
  朝歌像是被雷击中,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反应,手腕上的触感像是被蛇皮一样,恶心又黏腻。
  那些影子又钻过来了,别去想那些事,朝歌,想想和刘楚山相处的场景,青年像是一口气喘不上来,苍白的脸颊被一层红晕覆盖。
  然后温暖的手掌贴到自己的背上,隔着棉质的衣料散发太阳般的感觉,手腕上的力量也一并消失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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