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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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
  裴继安并不觉得亲娘如此对待自己有什么过错,人都是相互的,虽说血浓于水,可如果没有长久的相处,感情便成了无源之水,迟早要枯竭,此时叫他来选,他也绝不会把林氏放在首位,相反,哪怕是谢处耘,都要排在前头。
  然而理解是一回事,却不代表他愿意让林氏拿来借花献佛,讨好傅家人。
  明明一沾就是一身腥的,要是他同亲娘感情深厚,或许还会用自己的脸去倒贴,可两人分割十年更久,当中只有寥寥三两封信件往来,第一面相见时,差点都不敢相认,自然不会肯为了她蹚这滩浑水。
  裴继安虽然对着沈念禾半点没有粉饰,把内心所想坦诚地一一剖析,可说完之后,还是忍不住问道:“你会不会觉得我薄情寡意?”
  沈念禾坚定地摇头道:“三哥已经做得足够好了。”
  裴继安的一颗心顿时放回了肚子里。
  如果说原来他还小心谨慎地在沈念禾面前往脸上糊各种皮子,或忠厚,或老实,或体贴,或人品上佳,两人关系初定,情意愈深之后,他也越来越止不住想把脸上的面皮撕下来,将真正的不那么完美,甚至可能被人鄙夷的那一部分自己露出来给她看。
  而当知道即便自己满身缺陷,面前的人接受起来却毫不犹豫之后,他就更想同她亲近,仿佛浑身轻松,整个人都有了着落似的。
  沈念禾还不知道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,却是沉吟片刻,问道:“那这回傅家的宴席……”
  裴继安此时心情甚好,微笑道:“你想去就去,不想去就不去——只那一家虽然号称什么百年士族,其实不过这七八十年才起来的,族中也没什么特别值得的人物,最出名的也不过都是吟诗作画、清谈宴舞之人,想来那花也没甚好赏。”
  他点评起傅家一门,一个刻薄的字都没用,可言语之间却把看不上眼表述得十分清楚。
  沈念禾听得只想笑。
  作为裴家人,虽然家族已经没落,但是他确实有资本看不上傅家没有格调。
  这格调并非文人格调,而是“做事”的格调。
  从宣县旧宅子里头的陈设,裴六郎的手书就能看出裴家家风,这一门以做实事为上,只要能有用,从不讲究什么雅、俗,实在同傅家这种新晋的世家迥异。
  第286章 姐妹
  如果不是碍于林氏的面子,沈念禾半点都不会考虑去什么傅家赴宴,既然裴继安眼下摆出了这个态度,她便不再犹豫,道:“那一会看了帖子,我给傅莲菡回个话吧。”
  裴继安却是道:“这点杂事,我代你做就是了。”
  他口中说着,一面挑挑拣拣,自那一摞纸中摸了一张字迹最少的出来,拿刀把沈念禾先前在上头写的字迹裁了下来,提笔沾了一点残墨,落笔如飞,很快就按沈念禾的口吻拟了个回帖出来。
  沈念禾见他眨眨眼的功夫,居然就已经在落款,忍不住好奇地凑头去看。
  裴继安文笔极佳,寥寥百余字,上头居然用了七八个典故,其中还有两个出处十分冷僻,可这样堆砌出来的文辞,居然读来毫无刻意的感觉,反而十分流畅。
  除此之外,他明明用的是小女儿家的口吻,写出来却一点也不违和,只那字体偏偏用的魏碑体,无论粗顿还是抬峰,力道都用得极大,起落犹如刀削似的,刚毅极了。
  文与字放在一起看,便像是军中八尺大汉,手里捏着一根绣花针在边跳舞边刺绣似的,怎么看怎么奇怪。
  沈念禾通读一遍,越读越觉得好笑,道:“三哥这是在做什么?”
  裴继安笑着看了她一眼,道:“怎么,沈家的女儿还不兴有个识文知书的书童?”
  沈念禾险些要笑出声来,打趣道:“我却不敢要三哥这样的书童,哪有书童比主家还要高大这么多的,况且还这么老,放在我家,这个年纪要是还只能做个书童,旁的都帮不上忙,怕是也没什么出息了……”
  裴继安就攥着她的袖子,隔着衣袖捉着沈念禾的手腕,微笑道:“人你都已经收了,有没有出息都只能用这一个,要知道这个书童虽然年纪大,又没本事,心眼却是小得很。”
  又道:“反正有个有钱的主家……”他嘴里说着“主家”二字,眼睛则是含笑看了一眼沈念禾,“怎么也不至于将我饿死罢?”
  沈念禾便笑道:“我家书童可不容易当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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